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山东省矿************有限公司东阿县下马头水源地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鹏,电话:0635-******,传真:0635-******,邮箱:lcszrzyjdkk@lc.shandong.cn。
附件:
1.
******有限公司东阿县下马头水源地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pdf
2.
******有限公司东阿县下马头水源地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专家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