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5-010680
二、采购单名称:综保区码头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维修采购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2 22:54
四、报价有效期:2025-10-31
五、最高限价:15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李晓波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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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维修 | 1 | 项 | 13% | 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位置 | ******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清单 | 本项目连招三年,控制价为1.5万/年以内。若中标后三年都为同一中标价。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按单次结算费用乘以(1-中标下浮率))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注明增值税税率),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装卸费、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有限公司,交货前请提前通知,货物必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3、产品不接受随意变更或替代,若有特殊说明的事项或所报内容与我司要求有差异,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4、上传盖章版报价单,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或报价专用章,报价有效期至少为90天。5、本项目以不含税下浮率最低者确定最终服务供应商。6.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7、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履行的、或经质疑,招标人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8、报价人具有①报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 9、此次仅为询价,非一定采购。10、若税费非13%,须重新注明税率,否则税率为13%。11、项目要求:①中标人相关进场人员须按照我司相关港区安全管理要求执行;
发布日期:202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