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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西井至寺底线项目、南山-洗耳河线项目
安全巡查车租赁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LQ6GS-LCXJZSDXM-FW-009)
******有限公司黎城县西井至寺底线项目、南山-洗耳河线项目安全巡查车租赁服务直接采购
******有限公司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支线长治市黎城县西井至寺底、南山-洗耳河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
******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有限公司纪检室 (电话:0354-******)
公示期限: 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时至2024 年 12 月 20日 9 时
******有限公司黎城县西井-寺底、南山-洗耳河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安全巡查车租赁服务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0000元 (含税,税率13%)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安全巡查车租赁服务 | / | 月 | 10 | 4500.00 | 45000.00 | 西井至寺底线项目 |
2 | 安全巡查车租赁服务 | / | 月 | 10 | 4500.00 | 45000.00 | 南山-洗耳河线项目 |
合计金额 | 9万元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有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有限公司 长治市黎城县西井至寺底、南山-洗耳河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部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