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F2023-14-1049(招标文件编号:ZF2023-14-1049)
******税务局网络安全效能提升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9 号中瑞大厦B 座7 楼
中标(成交)金额:17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网络安全效能提升服务 |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网络安全设备维保服务、网络安全保障服务、互联网应用系统众测服务、WEB云防护服务、重保保障服务及安全技术培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璎、汪祖柱、唐维克、沈滨冀、王晨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43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欧先生,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谢若璇、王思棋、常玲,0551-******、******(谢)、******(王)、******(常) 应急客服电话: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先生,袁女士
电 话: 0551-******、0551-******